首席律师
河北陈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主任律师陈华,女,1956年6月生,满族,大专学历,中国共产党党员,1985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,1982年首次执业。执业证号11308198511660176。...【详细介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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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诉讼不是为了见官

来源:河北陈华律师事务所  时间:2016-07-23 15:43:31 浏览次数: TAGS:

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 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》,其中明确行政应诉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,四类情况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出庭。
  
对于在行政诉讼中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以往被人们称为“民告官”要“见官”,曾经历长时间的争议和讨论。最终在 《行政诉讼法》 修订时,还是对此作了宽泛处理,仅规定“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。不能出庭的,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”。
  
此次 《意见》 中明确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四类情况,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出庭,让“民告官见官”的希望大增。
  
然而正如本期“律师圆桌”中所分析的那样,对于“民告官”案件,能否“见官”并非关键,老百姓真正关心的是行政机关对案件是否重视、法院对案件的处理能否不受干扰。
  
因此,此次 《意见》 中除了“见官”的内容,对于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诉讼、应当积极履行判决的规定,无疑更为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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