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河北陈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主任律师陈华,女,1956年6月生,满族,大专学历,中国共产党党员,1985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,1982年首次执业。执业证号11308198511660176。...【详细介绍】
您的位置:首页 > 交通事故 > 正文

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罚

来源:连会有律师  时间:2012-11-22 09:23:24 浏览次数: TAGS: 一般 交通事故 处罚

咨询:本月初,我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驶到青山区冶金大道时,与一辆公汽发生追尾事故。青山交通大队民警勘察现场后,要求我负全责。但事故损失不大,公汽的一个尾灯和我的前保险杆受损。当时,交警要进行罚款、扣分,还要吊扣3个月驾驶证,是否处罚过重?
  答复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第24条规定,造成一般事故,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员,可处10日以下拘留或50元以上、150元以下罚款,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、6个月以下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造成一般事故,负同等责任以上的,扣2分。如受罚司机对此有异议,可在接到责任认定书15日之内,到市交管局事故处申请行政复议,提出重新认定。

本网的所有图片,文字,视频等信息部分来自互联网,其文章只代表原作者观点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联系本网,本网会尽快删除,如是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推荐阅读